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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全国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十所院校之一。学院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6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在8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且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的法学学科是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法学学科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内唯一的法学优势学科。法学院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3位。
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现有的53名教师中有教授2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1人,副教授19人。多位教师分别获得过“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十佳律师”、“全国教学名师”、“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荣誉称号。
法学院聘请了一些国内外著名教授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和讲座教授,与国内、外优秀法学院保持着良好的学术联系。学院还与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英国斯旺西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台湾辅仁大学等境外高校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及交流和访问协议,目前已有多名同学在以上高校交流与深造。